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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金花 2004年11月份两个人有矛盾要离婚,家里人不叫炼法轮功,他写了起诉书,我在答辩上写了“不炼法轮功了”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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