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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庄兰英 1.我和孩子于19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回来后孩子被学校开除了。被迫带着孩子去了外地上学,当时由于派出所找不到我,便把我弟弟找去,逼写保证,弟弟不修炼就写了个假保证。特此严正声明作废。 2.1999、7.23晚,派出所7个人闯进我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拿走了4本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当时我不给,他们就说不给就搜。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怕心,被迫在他们写好的纸上签了字,这是对大法的犯罪。特此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3/146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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