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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赖自然 99年7.20在那段恐怖的、邪恶至极的日子里,我被当地邪恶无端的带到派出所非法审讯达几个小时,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清醒后,我痛悔至极,在此声明那份“保证”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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