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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英禄、周秀英 我在此声明:我在以前所以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和签字一律作废。我决定坚决走师尊安排的路回家,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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