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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克平 2002年5月,为避免派出所、单位领导的无休止纠缠,我曾写过“保证书”,声明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6/99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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