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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蕾虹 1999年我母亲被非法扣留在派出所,1999年我母亲被非法送往劳教所,我代我母亲写了一个所谓的“保证”。2001年5月我母亲被非法劳教,为了保释我母亲,我分别在派出所和劳教所的“担保书”上代我母亲签字担保。在99年7.20,由于认识不清,用人的观念做事,我自己主动交给片警几本大法书,和一个洪法条幅,在片警非法收走三张师父的法像时,我没有做到一个大法弟子应尽的职责,没有保护好师父的法像,我深感愧疚,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后,写了“不去北京上访”的保证。在2002年11月在单位要我写一个所谓的“思想汇报”时我写了,配合了邪恶。我严正声明我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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