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邸子民 为了正法我上访,被公安派出所知道了,后来就多次来找,“不许上访不许炼功”,还得在上面签字,当时的思想很慌乱,后来被迫签了名,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我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