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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淑玲 由于我学法不深,有怕心。曾在2000到2002年间,在恶警写的“保证书”上签过假名。在恶警的迫害下,违心的写过“不去北京”的保证书,子女也为我违心的给邪恶写过“保证”。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迫害时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及子女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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