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杜根福 2001年3月23日,公安局把我绑架到看守所里,在精神和肉体上对我進行迫害80多天,它们要我写“三书”“保证”材料,我不写它们就用酷刑折磨我,它们让牢头代写后,我不签名强迫我按了手印。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