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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芬 从99年7.20后邪恶迫害大法时,被公安局找去并在拘保候审中签过字,同时也交过一部份大法书。一次机关领导找我时,采用文字游戏的方法写过“保证书”。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7/99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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