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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昊明 在1999年7月22日至2000年3月份我曾在压力下写过随和邪恶的话,我这种行为完全不是一个大法弟子所为,玷污了大法。在此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4/14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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