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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芬 我是一位法轮大法弟子,曾在派出所的逼迫下写过一份违背大法的保证书,这是一件大错事,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我实在后悔至极,深感痛心,我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4/14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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