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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瑞玲

    我有缘得到了大法,找到了回家的路。但是在证实法救度世人的这条路上,也曾经走过弯路。那是背离师父、背离大法的行为。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做的“保证”及妥协全部作废。2000年6月9日,我和丈夫同修,因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局接回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在看守所关押20天,即我绝食的第5天被家人保释,在管教人员的保释票上签了名。2001年8月份,我与同修去接被非法关押3个月,绝食10天的丈夫。到政保科,在保释丈夫的条件要求下违心的签了名。2001年10月份,丈夫又被非法劳教2年,为了能见到丈夫,在教养院入门登记处,向登记人员称“不是炼法轮功的”。严正声明,以前不管在任何环境下向邪恶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回到师父身边,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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