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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月清

    我今年71岁,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大抓捕时,我在外面炼功被邪恶抓到派出所关了36小时,没有妥协,后来家把我领了回来。当时家人怕我出事不让我炼,女儿也在北京被抓,天安门也出现了“自焚事件”和一些造假宣传,那时真铺天盖地,心也迷惑了。由于学法不够精進,主意识不强,搞不清是非真象,就不炼了,但心里非常痛苦。得知女儿脸被恶警打青了,棉衣被撕破了,我非常痛心,真不忍心看着女儿在那不是人呆的地方受痛苦折磨。由于放不下情,对大法动摇了,我动员过她放弃修炼,说过一些不该说的话,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也因怕心就放弃了学法炼功。怕邪恶抄家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把师父的法像给烧了,我犯了不可饶恕大罪,我感到非常后悔,心里也非常难过。今后要努力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弥补损失。以前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事和言行,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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