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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陆星明 我爱人因为炼“法轮功”被邪恶迫害。我由于有怕心,违心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如:代爱人签字、出钱、跟警察下跪,不让爱人发真象资料等,配合了邪恶。我现在感到痛悔不已,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做为家属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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