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金玲 由于自己平时修炼不精進,在一次法会上被邪恶钻了空子被恶警带到拘留所,在拘留所中又因为执著于对儿女的情在怕心的作用下写了“保证书”,做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绝不该做的事。回来后通过学法悟到了自己写“保证书”是不对的。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