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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春刚 我在99年7.20以后中共政府强大的邪恶压力下,在街道、工作单位邪恶事先印好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虽然自己不情愿,但是违心的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通过学法醒悟,认识到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在此郑重声明签字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信师信法,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时期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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