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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金明 2000年春,派出所警察来我家要带我去派出所签字,又要大法书,当时我由于法理不清,面对邪恶迫害时,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由于怕心交了一本《转法轮(卷二)》,当时我很痛心,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但派出所警察让我签字,我没给签,我走掉了。声明当时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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