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登芳 无论在何时何地所抄、所写、所念、所签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还有劳教所队长为欺骗别人谎称以我的名字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破除旧势力的所有安排,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