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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丽娟 由于自己对法认识的不足,没有完全放下对“情”的执著,在亲朋面前说了违心的话,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在讲清真相中,完全没有尽到作为一名正法弟子所应该做的一切。违背了贞洁的誓约。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行为在此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此时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5/14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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