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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郝维战 2002年,我在劳教所被释放的时候,所说、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精進,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8/99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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