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凤琴 2004年7月1日去同修家请教电脑技术,進门没有5分钟,恶警抄家,把我和同修押送看守所,7月31日放回,8月2日在街上恶警骗我丈夫去取电脑,我丈夫信以为真,强拉我上车,到了派出所让我在劳教一年半的纸上签字,我拒签。恶警强行送我去劳教所。在师尊的呵护下,同修们一个多月不停的整点为我发正念。劳教所体检血压高拒收。恶警又几次刁难,在同修强大正念场中邪恶没得逞。在严正声明:在迫害中所有口说、手写、心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统统全部作废、销毁。以法为师,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