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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宝珠 我于1997年8月得法。在99年7.20以后走了弯路,犯了错误,并痛心的焚烧了大法书和师尊的法像。意识到这是犯了滔天大罪。在此严正声明,在邪恶的疯狂迫害下,自己焚烧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的错误行为作废。从新修炼,回到师父安排的正法的道路上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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