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艳秋 2002年1月17日,发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非法抓進派出所、看守所。由于怕心,在亲情的诱惑下,签了字和按了手印,又说出了同修的情况,致使同修被抓,遭到了迫害。完全背叛了大法,犯下了可耻的罪过。深感痛悔,对不起同修,更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现严正声明:我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