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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欣平 2004年2月13日我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在暗无天日的劳教所里不能学法、炼功,真是度日如年。因我平时学法太少,被邪恶用情带动,违心的写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话。这是对师父最大的不敬,愧对慈悲伟大的师父和大法。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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