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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封同芬 我在99年得法,不久大法遭到迫害。由于法理不明,不坚定,到大队签过名,交过大法书,按过手印,写过“保证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给大法蒙受耻辱,给自己证实法留下了污点。在自己证实法中还在用人心对待迫害,用人心对待应该做好的三件事。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为自己走过的弯路感到内疚和心痛。特此严正声明,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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