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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曹淑芬

    我今天72岁,2004年10月开始学大法。可在2002年5月时,被人举报说我们是法轮功学员,非法把我抓到当地派出所关了四个多小时。警察给我们每人写了一份材料,让我们签字,我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签了字,按了手印,还拍了照片,大法书和录音带都被抄走了。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派出所材料上签的字和按的手印以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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