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维凯 2004年月11月9日,在街上,“610”、国安大队的4~5个人无理将我按在地上,撕破衣服,强行戴上手铐,绑架至洗脑班。它们用各种邪恶的办法洗脑,本人在洗脑班违心的向邪恶写了“三书”和“揭批”法轮大法的材料,严重的违背了大法,内心痛感对不起师父和大法,为与迫害大法一切邪恶彻底决裂,去掉修炼中的一切执著,特此声明在洗脑班所写的一切违反大法的材料作废。今后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永做一个大法修炼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