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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明芳、兰其迪 江氏邪恶集团自99年7月20日非法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来,我们签过不该签的字。2000年3月,我们大法弟子一起开法会,公安分局给了我们所谓的“警告处分”。当时,由于学法不深,在处分上签了名,认可了邪恶的迫害。我们严正声明:所签过的、所说过的、所写过的一切,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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