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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淑英

    我是九七年学了法轮大法的,2000年我被非法送進拘留所被迫在“不修炼”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后来又把我找去参加洗脑班,由于当时不坚定,违心的又写了“三书”和签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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