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景芳

    我于99年7.20以后得法修炼,当地公安局多次到我家進行骚扰并绑架,罚款近3万元,为此我家债台高筑,并被限制人身自由,精神、肉体受到严重伤害,做了不该做的事。现严正声明:在非法关押期间,我所做的(签字、写“保证书”)一切不符合大法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