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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云 我在阳历3月6日下午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去,强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公安人员给写了叫我签名,为了当时不受关押,求安逸之心违心的签了名,给大法造成极大损失。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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