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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朝芬 99年7.20之后,由于对大法认识不清,交了《转法轮》。今天认识到我的言行不符合大法。现特此严正声明:我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认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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