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翠香 99年7.20以后進京上访,被恶警非法抓到洗脑班45天,因当时学法不深,怕心很重,在洗脑班里违心的在邪恶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给自己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污点。特此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与大法不符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