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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社香

    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以后,由于当时单位领导的多次谈话和胁迫,我曾经向单位交出过有关法轮大法的数据,并向单位写过“今后不再炼”的保证。过后,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痛心,悔恨自己,我对不起师尊。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在修炼的道路上坚定的走下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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