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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淑华 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以后,在恶警的强迫下我签了字。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了,信师信法。我在此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强迫下以前所有违背大法的签字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修大法,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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