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绍元、付淑华
我向有关单位写过和说过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6/1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