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凤琴 2004年的一天,街道社区委主任找到我让写“三书”,被我拒绝了。可是过了很长时间社区书记跟我说:我们找你家人替你写了“保证书”,我当时说他写的不算数,他代替不了我。今天特此声明:家人背地里替我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