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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素芳 我曾被迫害,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在我已明白真象,决不能背叛大法。因此,严正声明,以前说的和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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