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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樊毓芬、闵琼玉 在邪恶的非法迫害中,在不清醒的情况下,曾被邪恶强迫我们签字和写所谓的“悔过书”和“不炼大法”的保证书。在此,我们严正声明:所写过的、所签过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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