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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崔文兰、贾翠兰、邢怀珍、肖瑞云

    99年7.20以后,我在派出所、看守所、监狱和公安局所有留下的文字和签字。在家里、在单位和在洗脑班所写、所谈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一律全部作废,特此严正声明。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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