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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法轮大法学员、王秀华、刘彩兰、刘爱华、董翠莲 我们四人于2001年7月12日在拘留所里被迫写了“保证书”,现声明作废。我们决心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7/149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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