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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芳 我于1997年得法,自99年7月江泽民邪恶集团假借政府名义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有些害怕,邪恶逼迫我写了“保证书”、按手印、照相等,这一切都是不好的事。过后我一直感到对不起老师,很惭愧、后悔,我声明我所做的一切都不对、都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7/149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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