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珍
以前我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东西,不是自愿的声明作废,我要一直修炼下去,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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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