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华
99年迫害后,被逼写“保证书”,现已悔过,声明作废。从新做一个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99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