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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常玉奎

    我是1996年6月得法的。1999年7月20日邪恶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开始非法镇压时,自己抱着“谁也不许迫害大法”这一念去了天安门,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结果被天安门广场派出所扣了一夜,违心的签了住址。放回后,又开始做证实法的事,被抓進劳教所,签了字。在一次写标语,讲真象,被邪恶抓進去怎么打我,我都没有配合,准备第二天送去劳教,这时我发出一念想:师父救我,这里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出去救度众生。当时我戴着手铐,警察都睡着了,钥匙就放在桌子上,我拿着钥匙趁黑夜跑掉了,警察在我父亲家中蹲点有一周左右,也没有抓到我,我也就放松了自己,又一次给抓進看守所,在这期间曾做了不符合法理的行为,给邪恶写了“悔过书”。在此我严正声明只走师父安排的路,严格按照师父要求的去做,不断的在证实法中修自己,严格以法为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真正配得上“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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