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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史晓翠

    98年我有幸得法,那时我15岁。大法给我带来的美好无以言表,我明白了人生的含义也懂得了修炼的道理。99年邪恶的迫害,我和父母被绑架到了当地拘留所,父母签的“保证”中也写了我的名字。事隔一年我和妈妈再一次被绑架到了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5天,在亲人来接我们回家时,妈妈单位让写了“保证不再進京”,也签上了我的名字。2002年我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被警察以及邪悟的人强行按着手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十六大时劳教所的疯狂迫害中,我又被逼迫写“三书”。严正声明:曾经在被非法关押、迫害中,违心的说过,写过的所谓 “保证”一类的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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