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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晶华 我1997年有幸得法的,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随着学法炼功,道德品质升华,身体由原来小病不断达到完全健康,素质不断提高。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由于自己有怕心,无理智的写了“不学不炼的保证书”,还烧了大法书籍,师父的法像。在大法蒙难之时,师父遭到不白之冤,自己却躲了起来,不敢站出来证实大法。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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