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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科 自己通过学习了师父的大法,认识到自己学法不深,没有做到师父的真修弟子,而自己在99年7.20以后,公安局找过我,做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事,当时,自己没有把握好,心理有怕心,违心的答应了,并签了字,问我还炼不,我也违心的说“不炼了。声明:我以前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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