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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映月 我是2003年得法的,得法后不久,就遭到旧势力的迫害。两次被抓,第一次是与妈妈一起发真象资料,妈妈被邪恶非法劳教一年,我被治安拘留十五天,第二次是我在街上讲真象遭举报,被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后判劳教一年,在劳教所被残酷折磨2个月后保外就医出来。在劳教所,我想过、说过、做过一些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同修的事,我为此后悔不已。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严正声明:我以前想过、说过、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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